江西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铁路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路地协作、综合治理的方针。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