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处理,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有关部门应当对投诉人、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