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规范第三十六条有效场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应当根据农贸市场管理规定,在指定的区域内有序停放车辆。进入农贸市场装卸货物的车辆,应当按照农贸市场有关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装卸。除装卸货物外的其他车辆不得驶入农贸市场经营区域。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