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大上清宫遗址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大上清宫遗址的义务,有权对破坏大上清宫遗址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相关单位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