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1987年5月17日湖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3月31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