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对土地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移交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依法管理和处置。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