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