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在海洋牧场海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从事养殖的,应当科学确定养殖模式、种类和密度,使用的药物、肥料、饵料应当符合技术规范;

(二)从事捕捞的,应当遵守渔具准入等管理规定;

(三)从事垂钓等休闲活动的,其活动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