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海洋牧场的生产经营第十四条有效在海洋牧场海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从事养殖的,应当科学确定养殖模式、种类和密度,使用的药物、肥料、饵料应当符合技术规范;(二)从事捕捞的,应当遵守渔具准入等管理规定;(三)从事垂钓等休闲活动的,其活动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