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二章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二十七条有效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机制,为老年人开展能力综合评估。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评估结论确定由政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照护等级和服务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