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积极推进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融入和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发挥黄河流域中心城市作用,加强与相关城市的协同驱动,推动市场规则衔接和政务服务体系协作,提升整体营商环境水平。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