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因突发事件造成市场主体普遍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帮扶措施,支持市场主体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