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