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旅游条例/第六章 旅游安全第五十三条已修改旅游经营者应当制定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2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