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修改

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以及其他纳入旅游统计的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旅游统计资料。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