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鼓励旅游经营者依托工业、农业、商业、体育、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资源开发专项旅游产品。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引导专项旅游产品的开发,推动专项旅游产品示范点的建设。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