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促进与保障第十四条已修改鼓励本市以外的企业来本市开展旅游经营活动。鼓励、支持旅游企业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旅游企业集团和经营合作网络。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2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