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服务/第二节 物业服务收费第五十六条有效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