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救助的,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加强志愿服务统筹协调,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及时有序开展应急志愿服务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接受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