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在志愿服务组织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提供必要条件。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