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本市与胶东经济圈其他设区的市协同推进以下海洋牧场管理工作:

(一)编制海洋牧场规划时相互衔接;

(二)建立海洋牧场管理信息沟通和重大事件通报制度,实现海洋牧场管理信息共享;

(三)建立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

(四)其他协商确定的合作事项。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