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章 监察职责与管辖第十六条有效对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由负责其许可或者备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2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