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镇公共卫生管理暂行条例/第五章 工业卫生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厂矿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搞好工业卫生。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86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