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维护城镇公共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休息的环境,防止各种病害,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8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