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并实行行政首长区域负责制。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88年3月1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