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