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量监督条例第二十九条已废止计量监督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营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是计量监督员的撤销计量监督员职务。义务计量监督检查员有上述行为的解除聘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88年11月24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