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监督管理条例第一条已废止为防治碘缺乏病,确保碘缺乏病区公民和后代的健康,提高人口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