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先行区建设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先行区建设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