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自治区对水资源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取水监督管理。

对水资源超载地区,除生活等民生保障用水外,不得新增取水许可;对水资源临界超载地区,严格限制新增取水许可。

严禁耗用黄河水挖湖造景。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