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十五条有效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