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四十五条有效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本人拒绝接受提名的,经主席团决定,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2月14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