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提供有关资料。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2月14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