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四十七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代表职务被原选举单位罢免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