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四十四条有效罢免案由主席团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或者由主席团提出建议,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依照本规则第七章的规定组织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