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三十七条有效本省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进行差额选举。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前款规定的,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确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