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本省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进行差额选举。

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前款规定的,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确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