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铁路旅客、行包托运人征信管理制度。

铁路运输中介、快递物流、代理机构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实名制登记、开箱验视、货物安检等职责。有关部门对其辖区内的物流运输场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