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辖区管理职责依法负责本省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