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线路安全第三十条有效在铁路桥梁用地范围内,不得擅自搭建影响铁路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设置停车场、建立仓储、开设商铺、进行加工生产等活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