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安全责任第十五条有效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与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安全生产协调机制,依法做好铁路沿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