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第二百六十九条已修改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百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