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第二百六十八条已修改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百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