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鼓励、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采取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和制作有机肥等方式,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水平。地方法规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