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有效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中,不遵守法定期限及程序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