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1月25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