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 网格和网格员第七条有效网格员是指在网格中从事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和兼职网格员。综合网格的网格长和专职网格员是城乡社区工作者的组成部分。城市综合网格应当配备专职网格员,有条件的农村综合网格根据需要配备专职网格员。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