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网格员是指在网格中从事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和兼职网格员。

综合网格的网格长和专职网格员是城乡社区工作者的组成部分。

城市综合网格应当配备专职网格员,有条件的农村综合网格根据需要配备专职网格员。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