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四条有效专职网格员享受城乡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网格员业绩挂钩的绩效奖励和工作补助机制,对兼职网格员可以按照规定发放工作补助。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