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会议的举行第二十条有效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报告,采取代表团全体会议或者代表小组会议的形式。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2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