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章 服务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路长制管理。各级路长名单向社会公布。各级路长是其辖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并实施一路一策方案,协调解决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下级路长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交通、公安交通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职责落实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