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共治共享的原则,推广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